将单位租出,最惊遇到租霸,不单会被拖欠租金,单位更有可能被恶意破坏。若不幸遇到租霸,业主可以申请追讨欠租及强制收楼,有人说这是很麻烦的程序,究竟是如何申请呢?
首先,要留意的是追讨欠租及强制收楼是两个独立的程序,若然只申请追讨欠租,并不代表可以收回单位,是需时额外申请的。业主可以选择同时申请,亦可以只申请其中一项。
那租客欠租多久,业主才可以申请呢?一般而言,如果租客未能在租金到期日15天内缴交租金,业主已有权终止有关租赁,可以入禀追讨欠租及申请收楼。而若租客只是首次欠租的话,是会有宽免期,只要租客在物业被接管前,交付所有欠款及业主的法律费用后,是可以继续租住单位的。
追讨欠租方面,业主需要准备已打厘印的正式租约及CR109复本,并且保留追租记录,如WhatsApp或短信记录,或其他书面通知,以作为租户欠租的证据,其后业主可以根据欠额多少而选择到那一个审裁处或法庭作出申索。
如拖欠的租金及其他申索费用不多于$7.5万,业主可以入禀小额钱债审裁处;如涉及的金额多于$7.5万,但不多于$300万的话,可以入禀区域法院;至于高等法院原讼庭则申索额无上限。
至于收楼方面,主要分为3个步骤,第一步是向土地审裁处申请,申请时需提交已填妥的《申请通知书》、《致实际管有或居住者通知书》(表格22)、已打厘印的租约正副本等,以及支付有关申请费用。
登记后,业主需要将通知书副本寄给租客,而且需要连续3日在欠租单位门口贴上《致实际管有或居住者通知书》,其后业主需向土地审裁处提交《送达处通知书》(表格30),租户可以于7天内作出答辩。
第二步就是申请判决书,如果租户在收到通知书后7日内,没有提出反对的话,申请时间大约需要2至3日;若然租户有反对的话,则需要再安排聆讯,需要至少半个月的时间。
第三步是申请收楼令状。当业主获得判决书后,就可以申请收楼令状,由执达吏执行法院命令来收回欠租单位,但不是即时收楼的,最终的时间要视乎该区执达吏的排期。
成功收楼后,如果单位有租客遗下的财物,可以怎样做?千万不要擅自处理单位内的物品,因为产权仍然属于租客,业主需另行申请扣押判定债务人财产令状,再由执达吏执行,将有关财产变卖以用作抵偿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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