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期租务市场畅旺,有业主被租客诚意打动,将原本准备放售的单位改为出租。西湾河单幢楼柏汇低层F室,实用面积211方尺,采开放式间隔,近日获一名内地生以月租1.5万元即时承租,尺租约71.1元,并一次过预缴一年租金,涉款约1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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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业主原先只打算出售单位,惟被租客诚意打动,遂决定先将单位租出。业主于2016年以393万元购入单位,现享租金回报约4.6厘。
另外,业主现将单位转为连租约放售,叫价398万元。若按现时叫价计算,新买家预计可享至少约4.5厘租金回报。
连租约卖楼与交吉卖楼有何不同?
交吉卖楼顾名思义,是指单位以交吉状态出售,买家可即时使用单位。理论上,只要租客在成交前迁出,业主便可将物业以交吉形式出售。
连租约卖楼,是指单位仍在出租中,业主将单位及租约一并转让。新买家购入单位后,需承接原业主与租客尚未完成的租约,并继续履行相关条款。
连租约卖楼的好处,是可避免安排租客搬走或退租时可能引起的争拗,同时亦可吸引有意购入连租约单位、并希望即时享有租金收入的潜在买家。
不过,连租约单位未必能让准买家亲身睇楼,而且最高按揭成数上限为七成,因此连租约单位的叫价通常会较交吉盘略低。
若业主有意放售连租约单位,应清楚通知地产代理、律师及准买家,该物业是在不抵触现有租赁的情况下出售。卖方亦应在临时买卖合约或正式买卖合约中,列明完成交易前后的租金分摊安排,包括应收而未收的租金。另外,业主亦应就有关买卖、准买家身份及付款方式等资料通知租客,并妥善处理租客已缴付的按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