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明消费者必读】认清合法违规楼盘广告4大特徵!投诉代理有咩途径?|一文睇清经纪操守、资格及上诉机制

28HSE 编辑部  17小时前刊登  2,648 #置业投资 #地产锦囊 #置业资讯 #租屋须知 #到港人才专区

地产代理监管局(下称地监局)早前公布的数据显示,随着去年物业交投转趋活跃,相关投诉个案亦显著上升。局方全年共接获253宗投诉,较前年大幅增加56%。当中以涉及违规广告的投诉占最多,达81宗,远超前年的30宗。

在纪律处分方面,地监局去年共处分319名持牌或前持牌人,包括暂时吊销9个牌照及撤销83个牌照。地监局行政总裁梁松泰指出,撤销牌照个案增加,主要因为部分持牌人已不再符合法定的「适当人选」资格,即不再符合持牌的法定资格及品格要求。

究竟何谓合法及违法的地产广告?持牌人须符合那些法定要求?地监局的投诉、处分及上诉机制又是如何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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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法与违规楼盘广告:4大特徵一览

根据《地产代理条例》及地监局的执业指引,地产代理在宣传物业时必须尽责查证。消费者在阅览楼盘资讯时,可透过以下各4大特徵,分辨广告是否符合法规:

合法楼盘广告的4大特徵

一份合规的地产广告,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      取得书面同意:代理在发布广告前,必须已取得业主的书面同意;如属分租物业,亦须明文述明。

2.      资料真确无误:代理在发布前已采取合理步骤核实物业资料,确保内容准确无误。 

3.      标示三项必备资讯:广告上必须清晰列明地产代理公司名称及牌照编号、该物业独有的「物业编号」,以及广告发出或更新的日期。

4.      忠于业主指示:广告标示的楼价、租金或其他条款,必须与业主的指示完全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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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楼盘广告的4大特徵

相反,若地产代理采用以下不良手法,或广告出现以下情况,即属违规:

1.      虚假或误导陈述:提供失实资料,例如使用属于其他物业的相片,错报房间数目、景观或座向,或以夸大其词的手法作招徕。

2.      制造假盘饵诱:刻意发布虚假楼盘或标示不实的放盘价,藉此吸引消费者查询。

3.      推销已售或已租物业:继续宣传已经售出或租出的物业,企图藉此游说准买家或租客转看其他较昂贵的楼盘。

4.      未有及时将广告下架:当物业不再放售或放租,或代理协议终止后,代理未有尽快移除网上、店铺橱窗等渠道的过时广告。

违规代理的法律后果

地产代理公司及其管理层有责任确保广告内容真实准确。代理若采用误导消费者的宣传手法,可受地监局纪律处分。若违规情况严重至触犯《地产代理条例》的刑事罪行,例如作出虚假或具误导的陈述,一经法庭定罪,最高可被判处罚款20万元及监禁1年;法庭亦可下令取消其牌照,为期最长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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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地产代理牌照的法定资格与执业条件

据地监局的规定,申请人必须符合一系列法定条件,方具备取得牌照的资格。

在财务与精神状况上,申请人必须财政稳健,即不能是未获解除破产令的破产者,亦未曾在申请牌照前五年内与债权人订立债务协议;同时,申请人必须心智健全,不属于《精神健康条例》所界定的精神紊乱者或病人。

在品格及操守方面,申请人必须具备良好的守法纪录。他们不能曾因欺诈、舞弊或其他不诚实行为,在香港或其他地方被定罪;亦未曾因违反《地产代理条例》而被定罪及判处监禁。此外,若申请人曾于被取消牌照的地产代理公司内担任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亦不符合资格。

至于基本发牌门槛,申请人必须年满18岁,具备中五或同等学历,并在申请前12个月内通过地监局指定的资格考试。申请人必须符合上述所有条件,方获当局认可其资格并发出牌照。

取得牌照是合法执业的先决条件。香港的地产代理个人牌照主要分为地产代理牌照(俗称大牌或E牌)及营业员牌照(俗称细牌或S牌)两类。两者均具备从事一般物业买卖及租赁等前线代理工作的资格,主要分别在于执业身分与经营权限。

持有细牌的人士只能以受雇身分从事代理工作,不能开设及经营地产代理公司。相反,持有大牌的人士除可以受雇从事前线工作外,亦具备经营业务的资格,能够以独资经营者、合夥人或董事的身分开设公司。换言之,如果只从事前线物业交易,持有任何一种牌照皆可;但若打算开设地产代理公司,或晋升至管理层及董事职位,则必须考获大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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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监局处理违规投诉及纪律处分的6大程序

在香港,地产代理的违规投诉及相关的纪律处分机制,主要由地监局负责执行。整个程序分为投诉、调查、聆讯、处分及上诉数个主要阶段,过程严格且具备法定效力。

以下是该机制及程序的具体流程:

1.      提出投诉与初步审查

市民若认为地产代理的操守有问题或涉嫌违规,可向地监局提出书面投诉。地监局接获投诉后,会先进行初步审查,以确定投诉事项是否属于《地产代理条例》或相关执业指引的管辖范围。若指控缺乏理据或不属其职权范围,局方会终止跟进并通知投诉人。

2.      展开调查

地监局会委派一名局方职员或专业会计师负责调查案件,亦可由两者共同执行。在调查期间,局方会要求投诉人、涉事代理及其他相关人士提供文件、纪录及作供。协助调查的地产代理有法定责任配合调查,若无合理辩解而拒绝提供所需资料,即属违规行为。

3.      纪律委员会聆讯

经调查后,若局方认为有足够的表面证供显示该代理可能违规,便会将案件交由地监局辖下的纪律委员会处理以排期聆讯,并将调查结果及建议通知被调查人士。

为确保程序公平客观,聆讯过程与法庭审讯相若。涉事代理会获通知出席聆讯,可选择亲自抗辩或聘请法律代表辩护。双方在聆讯期间均有权提出证据、传召证人及进行盘问。

4.      裁决与纪律处分

聆讯结束后,纪律委员会会根据证据作出裁决。若裁定代理违规成立,委员会会视乎案件的严重程度、代理的过往纪录等因素,颁布一项或多项纪律处分。常见的处分按轻重程度包括:

●  训诫或谴责:针对较轻微的违规。

●  罚款:根据法例,纪律委员会可判处最高30万元的罚款。

●  在牌照附加条件:例如规定该代理必须在指定时间内修读并完成特定的培训课程。

●  暂时吊销牌照(停牌):若违规情节较重,委员会可下令在指定期间内暂停该代理的执业资格,最多可吊销牌照2年。

●  撤销牌照(钉牌):若违规情况严重,如涉及欺诈、严重损害消费者利益,或代理已不再符合持牌的法定资格及品格要求,委员会会直接撤销其牌照。被钉牌的人通常在指定的年期内不得重新申请发牌。

5.      处分通知与申述权利

除纪律聆讯外,若地监局因持牌人破产或被刑事定罪等理由,认为其不再符合资格而打算停牌或钉牌,必须先作书面通知。持牌人有权在发信日起计21天内提交书面申述。局方考虑申述后若落实处分,须于决定日起计21天内书面通知当事人,清楚列明理据及停牌期限,并将决定刊登宪报。

6.      上诉机制与审裁程序

为保障制度公平,涉事人士若不满地监局的发牌决定或纪律处分,可于决定日起计21天内,书面向房屋局局长提出上诉。案件随后会交由独立审裁小组处理。该小组具备广泛法定权力,可自行决定审裁及搜证程序,包括传召证人宣誓作供、要求提交文件、颁令相关人士支付审裁费,以及决定聆讯会否公开进行。

案件随后会交由独立的审裁小组处理。审裁小组具备广泛的法定权力,可自行决定审裁程序及收取证供的方式。小组有权传召任何人出席聆讯、宣誓作供及提交文件,并可判给证人出席费用。

审裁小组可视乎情况将程序延期、裁定由相关人士支付全部或部分审裁费用,以及在谘询上诉各方后,决定是否以非公开形式进行聆讯。

结语

地产代理的专业操守与消费者权益息息相关。地监局透过严谨的发牌门槛、清晰的广告宣传指引,以及行之有效的投诉与处分机制,以监管行业运作。地产代理从业员必须严格遵守法例与指引,确保发布的资讯真实准确,以免承担纪律处分甚至法律后果。

同时,公众在查阅物业广告或委托代理时亦应提高警觉,若发现涉嫌违规情况,可善用现有机制向当局投诉,确保物业交易在公平透明的环境下进行。如有疑问或遇到纠纷,市民亦可寻求专业法律意见,进一步了解自身的权利与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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