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拟修例将围标刑事化 最高监禁10年、罚款1千万 民事罚款提高至8千万

28HSE 编辑部  1小时前刊登  1,401 #政府楼市政策

宏福苑火灾独立委员会调查报告今日(10月29日)公开,政府就相关事宜举行记者会。律政司司长林定国宣布当局拟修订三条法例,正式将楼宇大型维修工程的围标行为刑事化,一经定罪最高可判监禁10年及罚款1,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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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定国表示,特区政府同意独立委员会建议,必须通过立法和修改现行法律,加强禁止和打击楼宇维修工程的围标行为。经商经局、保安局、竞争事务委员会、警务处及律政司共同研究后,已达成具体方案,当局将修改3条现行法律。

他表示,首先政府会修改竞争条例,将楼宇大型维修工程围标行为列为刑事罪行。将会针对楼宇大型维修工程,包括前期工作和顾问服务,并且涵盖围标以外,现行竞争条例下界定的严重反竞争行为,例如合谋定价、瓜分市场等。一旦定罪,违法者将被判处具有阻吓力的刑罚,建议最高刑罚为10年监禁,至于罚款最多1,000万元,或是违法所得商业得益的3倍,或是违法期间每一年度本地营业额的50%。

同时会修改《有组织及严重罪行条例》,将一类新的刑事罪行纳入有组织及严重罪行条例下的指定罪行,令执法部门可以按照这条例行使法定权利,例如传召问话、要求提交资料和物资、冻结资产,法院也可以加重刑罚和没收犯罪得益。他表示,为令廉政公署可以行使法定权利,处理一类新的刑事罪行,《廉政公署条例》也会作出相应修订,将新的刑事罪行纳入《廉政公署条例》下的指定罪行。

林定国指,《截取通讯及监察条例》也会适用于这一类刑事罪行,令执法机关可以依法更加有效搜集这一类具有高度隐蔽性犯罪活动的证据。

政府亦建议优化竞争条例,现行相关民事制度,包括提高罚款至最高8,000万元,或是违法所得商业利益的两倍,或是违法期间最多三个年度本地营业额的30%。同时延长取消有关人士出任公司董事或参与公司管理资格的期限,以增加阻吓力。

他强调,将采用刑事及民事双轨执法的模式,打击围标活动,廉政公署、警务处以及竞争事务委员会将会紧密合作。

林定国说,政府会尽快将方案提交立法会相关事务委员会进行讨论,并进行持份者谘询,谋求尽快向立法会正式提交法案的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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