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福苑如何善后|民建联:富善邨旁熟地重建|卜国明:原址重建最划算|方国珊:离「伤心地」另觅地安置|施永青:业权退回房委会换赔偿


大埔宏福苑五级火后,数千名住户暂迁过渡性房屋,屋苑究竟复修抑或重建成为焦点。候任立法会议员、当区区议员、政党与地产界意见不一:原址重建、另觅地安置、楼换楼,与「可用则用、可修则修」等方案并陈,牵涉成本效益、居民情绪与安置弹性,仍待政府拍板定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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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建联:同区有熟地成重建 将向政府递方案

民建联早前表示,已在富善邨一带觅得可短期展开重建的熟地,区内并有临时巴士厂可作扩建。该党主席兼新界东北议员陈克勤透露,将约见财政司副司长黄伟纶,递交宏福苑重建建议。

卜国明:原址清拆重建较合乎成本效益
候任立法会工程界议员、前土木工程处处长卜国明在电台节目指,当局首要为结构安全把关,相关检测费时费钱。若另觅地皮重建,涉及的大型基建与接驳工程,令总成本或较原址重建高出3倍以上;若宏福苑地基未受损,清拆后在原址重建较合乎成本效益,但需要兼顾居民情绪。

方国珊:另觅地安置 避触景伤情
候任新界东南议员、亦是工程师的方国珊认为可另觅地点安置居民。她引用1972年旭和道山泥倾泻后原址改作公园的先例,指宏福苑现址对部分住户属「伤心地」,重新适应需时,建议在大埔其他地段重建家园。

区议员罗晓枫:按不同意愿弹性处理
一直跟进灾后需求的大埔南区议员罗晓枫表示,期望当局以最大弹性处理,因应居民意愿提供多个选项。他指宏福苑属居屋屋苑,单位多为四五百平方尺,过渡性房屋面积较小,居住环境「降了级」,加上临近年关,回家无期,灾民会感到旁徨不安。

罗晓枫又指出,无论原址或另址重建,程序工程均复杂,或要数年才有稳定居所;而在大埔区内调迁至公营房屋,亦要待2029至2030年或以后才有新供应,他建议政府可按灾民意愿作不同处理:直接向受灾户赔偿,让他们可在私人市场尽快安置新居;于明年推出的居屋项目中预留部分单位,供灾民「换楼」优先上楼;对坚持回宏福苑者,尽量先安置入公屋,待原址或另址重建完成后再迁回。

施永青:将业权退回房委会换赔偿
中原集团主席施永清则在其「C观点」专栏撰文指,有人忧虑结构安全及「伤心地」因素,主张拆卸重建;亦有人基于迷信,不想返回该处。他提出,较务实之道是让业主将业权退回房委会,按单位楼面地价获赔偿,加上保险公司的赔偿,让灾民在邻近地区购买单位,迅速回复正常生活。

不过,他指宏福苑属居屋,部分单位未补齐地价,灾民所得的赔偿或需折减,未必足够在同区购买私人住宅;居屋二手市场亦难以短期提供大量放盘。房委会或需在下轮居屋销售中,让灾民优先拣楼。

施永青又指出,宏福苑八座当中一座未被火灾波及,其馀七座亦因受损程度不一,保险公司不大可能就「不存在的损失」作赔付;部分大楼若经修葺可安全居住,赔偿自然较少,或令部分住户难以另觅新居。对于未受波及的大厦住户,估计多数希望尽快回家,除非保险与房委会同时提供足额现金,才有能力在外置业。

他强调,从环保与公帑角度出发,「好地地」可住的楼宇不应随意拆卸。在财政紧绌下,最节省的善后原则应是:可用的照用、可修葺的尽量修葺、确需重建的才拆拆卸重建。若为今次个案开例,日后每遇重大火灾均要求足额赔偿外购单位,以后就会很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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