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输入外劳人数持续上升,带动住宿需求。有业主发现,租出的单位竟然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变成外劳宿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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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TVB节目《东张西望》报道,业主李氏夫妇去年底经地产经纪,将一个实用面积447尺的单位放租,每月租金11,500元。租客自称洗衣店老板,单位是用来给自己一家四口自住,又称为报税方便,签约时需以公司名义签订。
业主表示初期租务正常,租客准时交租,直至近日单位漏水被楼下投诉,业主上门查看时才惊觉单位竟被改造成外劳宿舍,客厅摆放三张碌架床,卧室亦放有两张碌架床,单位内竟住有10名陌生外劳!而外劳指,雇主收取每月人工的10%、约2,000多元作为租金,即整个单位租金逾2万元。
业主认为居住人数已严重超负荷,对单位家俬电器损耗极大,存在安全隐患,估计漏水问题也与10人排队冲凉有关。据大厦保安指,该屋苑至少已有5个单位变成外劳宿舍。
记者与业主联系原租客洗衣店老板,其承认单位内居住的人员是洗衣店聘请的外劳。其后业主称接到租客来电质疑「为何搞大件事」,及「恐吓」业主不得提告,才会准许业主进入单位维修。
业主发现租客擅自改变单位用途,或不经同意交给其他人居住,可以点做?
有律师指,租约通常会订明单位未经业主同意,不可以分租给他人,若租客违反规定,业主有权收回单位。律师强调,当租客是公司时,业主最好在租约中订明使用上的限制,例如写明单位只可以给当时睇楼的某几位人士居住,或者设置单位居住人数的上限,或是订明单位不可以做宿舍之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