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塘麗港城業主「轉租為賣」 3房賠租訂4.63萬 以828萬沽 14年賬賺228萬

28Hse Editor  9 hours ago posted  259 #Transaction

樓市氣氛轉旺,有業主選擇賠訂取消租約改賣樓。觀塘麗港城一個3房戶近日以828萬元買出,單位原本已簽臨時租約,原業主賠訂金4.63萬元後「轉租為賣」,持貨14年賬賺228萬元,扣除賠訂金額仍賺223.37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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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單位為麗港城15座低層H室,實用面積748方呎,屬3房間隔,原於過去周日(5月10日)以每月23,150元租出,惟原業主與租客簽署正式租約前夕,突有買家出價洽購,原業主主動賠訂4.63萬元取消租約,將單位以828萬元賣出,呎價11,070元。

據悉原業主於2012年斥600萬元購入單位,持貨約14年,轉手賬面獲利228萬元或38%,扣除賠訂金額仍賺223.37萬元或37.2%。

麗港城早前亦錄得同類個案,屋苑36座低層F室,實用面積517方呎,屬2房間隔,上月原以每月1.8萬元租出,但其後原業主賠訂共3.6萬元取消租約,改將單位以630萬元沽出。

一般租樓,業主與準租客會先簽定「臨時租約」,並訂明在另一個日子簽正式租約,同時租客亦會同時繳付一個月租金作為訂金。但若租客反悔,業主有權沒收租客已支付的臨時訂金,通常為一個月租金;若業主反悔,除須退還租客已付的訂金外,還要「賠訂」,即額外賠償與訂金同等金額的款項予租客,且違約方通常需賠償地產代理雙方佣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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