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不少香港富豪與中產投資者將資金轉移至新加坡,在當地置業掃貨,深信新加坡的房地產,就是全球最穩陣的離岸避風港。
就這個長年累月的迷思,我想拿新加坡高等法院近期一宗震撼亞洲金融與博彩業的判決案例,來跟大家深度剖析一下。
最近,澳門威尼斯人賭場跨國追討一名港客的巨額賭債,賭場原本手持香港高等法院的正式判決,並已取得新加坡法庭的查封令,準備變賣債仔在新加坡珊頓道(1 Shenton Way)價值近 387 萬新元的豪宅抵債。
然而,新加坡高院最終在最後關頭逆轉判決,裁定賭場敗訴,債仔成功保住星洲物業。
回顧案情,涉案賭客於 2023 年在澳門威尼斯人簽下最高 1,500 萬港元的信貸協議及本票,隨後因欠債不還而被賭場告上香港法庭,並於 2025 年取得合共 1,935 萬港元連高息的缺席判決。由於新加坡與香港簽有《外國判決互惠執行法令》(REFJA),澳門威尼斯人順理成章在新加坡成功註冊該香港判決並申請封屋。
債仔上訴後,新加坡高院法官 Philip Jeyaretnam 推翻裁決,理由是新加坡《民法法令》有著由來已久的公共政策原則,即本地法院絕不協助執行任何賭博債務。即使賭場主張對方簽署的是普通「本票」,法官亦明確指出本票與澳門賭博安排密不可分,不能洗白其賭債本質。
即便該債務在澳門合規,在香港已獲判決,只要觸及新加坡的公共利益紅線,新加坡司法體系便堅決不作外地賭場的追債工具。
這個判決最值得香港投資者深思之處,在於涉事賭場的母公司在新加坡本身就經營著標誌性的濱海灣金沙,但新加坡法院依然一視同仁,拒絕給予方便。
債仔現在暫時成功保住了豪宅,似乎間接證明了新加坡房地產安全到連法院都動不了。
但是,如果將其解讀為「新加坡是資產避風港」,恐怕是極大的誤讀。
為何這樣說呢?因為看回今次案例,新加坡法院保護這套豪宅,理由是「公共利益」,指明不會幫外地賭場在新加坡本土追債。
因此,若這筆欠款屬於正常的跨國商業貸款或貿易糾紛,新加坡法院在互惠機制下,就很有機會會協助執行法令。
近期著名的粉哥(葉志輝)集團唱高散貨案件為例,其中一名關鍵被告陳倩螢,就在香港當局透過國際刑警發出紅色通緝令的情況下,被新加坡警察部隊拘捕,引渡回香港。這就是一例。
始終,當香港人將資產轉移至星洲時,必須明白外地認可的法律文件或追討機制,在新加坡本地法律面前未必管用。新加坡的磚頭固然安全,但這種安全只屬於嚴格符合當地公共利益與法規的資本。當地的法律門檻,實際遠比許多人想像中更為複雜。
渾水|90 後財經專欄作家兼天使投資者
由歐資行資管部「打雜」做起,24歲火速上位成為當年最年輕上市公司執董!現為納斯達克上市公司董事兼7本金融暢銷書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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