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特區政府向立法會提交的資料,前行政長官林鄭月娥的「前任行政長官辦公室」已由金鐘遷往政府物業——灣仔入境事務大樓23樓,搬遷及裝修費用合共約280萬元,並於去年4月正式投入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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遷入政府物業後,該辦公室在2025至2026年度修訂預算開支為375萬元,較2024至2025年度實際開支減少579萬元;當局稱,開支回落主要因節省租金及相關支出。
立法會財委會今日(13日)起舉行特別會議,審議本年度財政預算案。行政署長伍江美妮回覆實政圓桌議員莊豪鋒就前任行政長官辦公室運作及開支的提問時指出,位於入境大樓23樓的前任行政長官辦公室,2026至2027年度預算開支約397萬元,較2025至2026年度修訂預算增加22萬元,政府解釋增幅主要用於支付該年度員工約滿酬金。
資料顯示,林鄭月娥於2022年卸任後,由於位於半山堅尼地道28號的前任行政長官辦公室同時供另外三名前特首董建華、曾蔭權與梁振英使用,原址辦公空間不足,政府遂租用金鐘太古廣場一座806室作為其前任行政長官辦公室;惟首兩年租金支出逾1,000萬元,加上工程費達655萬元,備受外界非議。
該辦公室租約於去年5月期滿後,遷往灣仔入境事務大樓23樓,並使用前入境事務處處長辦公室作為新的「前特首辦」。
莊豪鋒表示,現行機制下政府為每名前任行政長官設置辦公室,相關營運開支或隨人數增加而上升,問及當局會否檢討安排,例如僅為最近三名前任行政長官於堅尼地道28號設置辦公室。
伍江美妮回應稱,政府將按《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報酬及離職後安排獨立委員會報告書》的建議,繼續為所有前任行政長官設置適切辦公室及提供行政支援,以協助他們進行推廣及禮節性工作,包括會見訪港政要及代表團、接受本地及海外傳媒訪問、參與公開及社交活動,以及發表演說等,現階段未有計劃改變相關機制。
另按資料,林鄭月娥於上年度截至今年2月,以前行政長官身分出席約650次推廣及禮節性活動。



